香港特首稱,因國安罪服刑囚犯不太可能獲提前釋放

(SeaPRwire) –   特首表示,被判刑的國家安全重罪囚犯不太可能獲得提前釋放,顯示政府對被囚禁的政治活躍分子採取強硬立場。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,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規定,被判危害國家安全罪名成立的人不得獲得減刑,除非懲教署署長認為此舉不會構成國家安全風險。李家超表示,這也適用於在上週六新法例生效前被判刑的囚犯。

此前,按照香港監獄法規,服刑時間超過一個月的囚犯,如有良好表現,最多可以減刑三分之一。

在每周的記者會上,李家超呼籲居民不要違法。

他說:「我們需要確保每個人都明白,如果有人被判處國家安全重罪,通常不會減刑。」

李家超的言論是在《南華早報》等本地媒體報道稱,激進分子馬俊文的提前釋放被新的國家安全法阻止後發表的。據報道,由於馬俊文行為良好,獲得減刑,但這次阻止提前釋放是此類事件中的首次,報道援引未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的說法。

由於害怕政府報復,不願透露姓名的馬俊文的朋友告訴美聯社,馬俊文的出獄日期因新法而推遲。

據預計,修改後的做法將影響其他被囚禁或正在接受審判的人,此前北京四年前實施了一項類似的嚴厲安全法,以平息2019年的大規模反政府抗議活動。

馬俊文因根據2020年《國安法》煽動分裂國家被判處五年刑期。他於2021年被判犯有反覆鼓吹香港獨立的罪名。

在新聞發布會上,李家超在被問及馬俊文一案時沒有證實,但表示署長會依法處理個案。他表示,如果有人對署長處理個案的方式有意見,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。

懲教署在給美聯社的一封電子郵件回复中拒絕對個案發表評論。但它表示署長將考慮所有相關因素,包括囚犯的陳述,逐案處理,以確保所有個案得到公平處理。

新的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上週在加速的立法過程中一致通過,加劇了人們對香港自由進一步受到侵蝕的擔憂。包括美國在內的西方國家都批評了這項立法。

截至週二,當局尚未宣布根據新法拘捕任何人,他們表示新法在維護安全與保障權利和自由之間取得了平衡。他們還表示,這項立法是為了保護城市免受「潛在的破壞」和「試圖製造麻煩的暗流」的影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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