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演羅曼·波蘭斯基再次面臨性侵未成年人的指控

(SeaPRwire) –   洛杉磯(AP) — 一名女子控告導演羅曼·波蘭斯基,指控他在1973年將她帶到自己家中時,當時她還是未成年人,波蘭斯基對她實施強姦。

這名女子在律師葛洛麗亞·艾爾德陪同下,於本週二舉行新聞發佈會時公開提出此項指控。波蘭斯基90歲,否認有此事。

這項指控與1978年引起波蘭斯基逃亡至法國的未了案件內容類似。當時他面臨的洛杉磯地方法院性侵未成年人的刑事指控。波蘭斯基至今仍留在法國。

提出民事訴訟的女子表示,1973年年底,她在與波蘭斯基認識後不久,應邀與他一起吃飯。當時她尚未滿18歲。她說,波蘭斯基在自己家中先後給她喝了幾杯龍舌蘭酒,之後一起去餐廳吃飯。

她說自己喝多後感覺昏昏欲睡,波蘭斯基開車送她回家。她下一次記得的事情是躺在波蘭斯基的床上。

「他告訴她他想和她發生性行為,」訴訟書寫道。「雖然感覺昏昏沉沉,女子告訴被告『不行』,說『請不要這樣做』。但波蘭斯基無視她的請求,脫去她的衣服,強姦她,給她帶來巨大的身心痛苦。」

波蘭斯基的律師亞歷山大·魯夫-伊薩克斯在電子郵件中表示,波蘭斯基「堅決否認訴訟書中提出的指控,認為應該在法院公開審理此案。」

這起民事訴訟是在今年6月根據加州一項法律在洛杉磯高等法院提出的,該法律暫時允許在時效期滿後提出童年性侵害的申訴。根據該法律,波蘭斯基最初也無法被指名,所以此案未被媒體報導。訴訟要求法院在審理後量判賠償。

法官已批准原告可以在案件中使用波蘭斯基的名字。法官上週將審理日期定在2025年。

在對訴訟的法律回應中,波蘭斯基的律師否認所有指控,並認為該訴訟違憲,因為依據的法律是1990年才通過的。

原告2017年首次公開此事,當時正值波蘭斯基刑事案中的女性要求法官駁回指控,但法官沒有同意。

當時原告只透露了名字的首字母及中間名,表示當時她16歲。在訴訟書和本週新聞發佈會上,她沒有透露姓名,只表示當時是未成年。她只簡短說了幾句話。

「我花了很長時間才決定對波蘭斯基提起訴訟,但最後還是這樣做了。我希望提起訴訟以獲得公道和問責。」

《美聯社》通常不會公開性侵害者的姓名。

至少有三名其他女性也指控波蘭斯基性侵她們。

波蘭斯基是1960-70年代新好萊塢浪潮的重要人物,導演過《羅絲瑪麗的嬰兒》及《華爾街之狼》等影片。

1977年,他因給13歲女孩下藥後強姦被起訴。他同意以認罪較輕的非法性交罪名認罪,不必坐牢,只需服刑已服刑期。

但波蘭斯基擔心法官可能會反悔未定案協議內容,於是1978年逃往歐洲。根據2022年解密的證詞顯示,檢察官證實法官當時確實計畫駁回協議。

多年來,波蘭斯基的律師一直在努力終止案件及解除限制他只能留在法國、瑞士和波蘭的國際通緝令。

他繼續拍片,2003年以《鋼琴家》獲得奧斯卡最佳導演獎。但2018年#MeToo運動興起後,美國電影藝術與科學學院開除了他的會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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